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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出台鼓励买房新政 买房可获得最高2万元补助

2015-07-04 22:45编辑:采集侠人气:


  四川新闻网德阳7月3日讯(记者 周鸿) 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今天,德阳《关于鼓励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放宽了在德阳购买住房的条件,并规定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住房,将会享受到每套住房最高两万元的补助。《意见》从7月1日实施,有效期截止2016年2月29日。

  购买新政 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两万元

  《意见》规定,德阳居民家庭和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德阳市购买自住型住房、改善型住房(含二手房),以及德阳居民家庭住房拆迁后实行货币化安置的购买普通商品房(指单套面积在144平米及以下,下同),均按照“认贷不认房”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优惠政策。即:申请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意见》取消了对异地贷款职工户籍的限制

  买房后,本人及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凭证件可成为德阳市区居民。完成户籍入户手续,且和法定监护人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根据小学招生区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尤其要提到的是,此次出台的《意见》对在德阳购买住房的将进行补助。即,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获得每平米200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套住房补助额最高为两万元。

  另外,对于符合《德阳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规定补助条件的各类创业人才在德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除享受已有的优惠政策外,还将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购买补助。

  房产市场新政 下调维修资金缴存标准

  《意见》规定,对于尚未开发建设的房地产用丢,开发企业可申请转型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健康养老产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等项目开发建设。同时,支持房地产企业将存量商品住房通过自持或与租赁企业合作等方式进入租赁市场。

  全面取消商品房限购、限价措施和户型限制。对于已办理施工许可但还未办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或楼栋,施工前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调整户型结构。

  对德阳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墙改基金、白蚁防治费分段缴纳,允许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施工许可证钱按照总金额的50%缴纳,剩余一半在办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再缴纳。

  《意见》下调了德阳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的维修资金缴存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一律由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8%调整为5%,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按照砖混结构960元,多层框架结构1100元、12层以下多层带电梯1400元、12层以上高层1600元的基数执行。

  该《意见》从7月1日实施,有效期截止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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