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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朋友圈美食”不能监管留白

2015-09-17 21:53编辑:采集侠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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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云鹏

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首次将网络经营食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明确指出,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对于在朋友圈售卖私房美食的微店,这片监管留白总算是补上了。

朋友圈刷屏的各种私房美食,得益于多样的菜式、优惠的价格和快速送货上门等优势,着实吸引了不少顾客的青睐。与实体餐饮店不同的是,“口味纯正,用料放心,绝对手工制作”等是朋友圈私房菜的最大卖点。

然而,在吃货对这种快捷觅食方式点赞的背后,也有不少网友表达了一个最大的隐忧:这些网售私房菜基本属于无证无照经营,食品安全性如何保证?对于这个疑问,多数从业者以“都是朋友信得过才买的,多数人不在意这个”“自己也是吃这些东西的,良心货没问题”等解释作为回复。可是,规范一个行业的经营,显然不能仅仅依靠微商的自律,必须建立起制度保障。

将网络经营食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网上销售食品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这个措施来得非常及时,它尝试着解决朋友圈售卖私房菜的准入问题。无论通过什么渠道售卖食物,都必须保证安全卫生,这就要求网络经营食品的场所、食材等得符合相关卫生检疫部门的标准,脏乱差的经营个体不能获准进入市场,从而在源头上最大可能降低食品安全隐患。进入市场后,为了监督所有从业者能自始至终地规范经营,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动态管理”,对网络经营食品者进行定期检查。

要保证朋友圈卖的食品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除了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和管理者的有效督促外,还必须引入消费者的评价和举报机制。觉得味道好、价格实在,顾客可点赞推广,认为服务差、用料不鲜也可以拍砖,发现食物变质或存在消费欺诈行为的又能够有效举报。这样,通过消费者发声让市场来优胜劣汰,不仅能逐步过滤劣质卖家、让优质卖家脱颖而出,也可以进一步优化市场,使得广大顾客得以享受更高效的服务。

[责任编辑:yf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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